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航天智装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条款 修改后
号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
1 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 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公司设
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委发挥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导作用。 经费。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2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一)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资本;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 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散和清算;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三)本章程的修改; 本;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
(六)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的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
3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总额百分之三十;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
债券、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证券品种;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
资本;
(八)重大资产重组;
(九)股权激励计划;
(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
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
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
让;
(十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
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十二)法律法规、交易所有
关规定、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别决议
通过的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
案,除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章 党的组织 第五章 党的组织
将“第八章 党的组织”内容,
4 移动到第五章,以下序号依次递
增。
第一百六十条 根据《中国共 第九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
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 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
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航天神舟 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
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 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
5 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以及北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
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 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
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党委”)以及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
“公司纪委”)。 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
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发挥
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
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
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6 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
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
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
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
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