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657,274.4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4%,成长性较好。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特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0股,共派发现金红利25,480,000.00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5,480,000.00元(含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8,894,770.10元(其中,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60,862,539.31元),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近期现金支出安排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