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8-055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00000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92,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9,6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31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 送红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增(股) (股) 小计 (股) (%)
一、有限售 214,420,250 54.70 0 64,326,075 64,326,075 278,746,325 54.70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 7,052,250 1.80 0 2,115,675 2,115,675 9,167,925 1.80
股
首发前机
构类限售 207,368,000 52.90 0 62,210,400 62,210,400 269,578,400 52.90
股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177,579,750 45.30 0 53,273,925 53,273,925 230,853,675 45.30
三、总股本 392,000,000 100.00 0 117,600,000 117,600,000 509,6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09,6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0.1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9层
咨询联系人:曹昶辉、周沛然
咨询电话:010-68378620
传真电话:010-68379141
九、备查文件
1.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