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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9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19-048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2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3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48.27 元/股。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3,123,200股变更为 403,112,000 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概述

    1、2018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
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4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
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事项。

    4、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对《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554名调整为 55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为 3,60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00,000 股调整为 3,123,00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00 股调整为 477,000 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确
定 2018 年 9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550 名激励对象 3,123,000 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360,000 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关于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的规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含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 2018 年度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5、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对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上述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00,000 股变更为 3,523,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3,123,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77,000 股调整为 400,000 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
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6、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议案》。因 2名激励对象方彬、张翔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 2018 年度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 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403,133,000 股变更为403,123,2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方彬、张翔已离职,已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议案》,监事会认为:2 名激励对象方彬、张翔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了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所规定的回购注销条款,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其在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9 年 5 月 10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3,133,000股变更为 403,123,20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条(二)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
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 3 名激励对象董伟、钱耀辉及魏巍巍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00 股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 11,200 股,占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3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28%。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03,123,200 股变更为 403,112,000 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依照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
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总股本 403,12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参与了前述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回购的价格为 48.27 元/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540,624 元。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110003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3,123,200 股变更为 403,112,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由403,123,200股减少至403,112,000股(尚

    需办理工商变更),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          本次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94,057,200    48.14      11,200      194,046,000    48.14

 通股/非流通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3,113,200      0.77      11,200      3,102,000      0.77

 首发前限售股    190,944,000    47.37                  190,944,000    47.37

 二、无限售条件

                209,066,000    51.86                  209,066,000    51.86

    流通股

  三、总股本    403,123,200    100.00      11,200      403,112,00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