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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3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19-01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327.5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078.7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07.8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816.70万元,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192,289.93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拟定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不超过403,133,000股为基数(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已启动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前回购注销完成,则参与分红的总股数将相应调整。最终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将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