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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53 深市 三鑫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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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三鑫医疗: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9 人,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34.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495%。

    2、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办理334.7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 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公司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共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8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94,027,500 股的 2.16%。

  4、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 6.43 元/股。

  5、授予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

  6、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9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上述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7、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批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9、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年、2023 年。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之一。

  激励对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度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40%或者 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度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70%或者 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度      以 2020 年度业绩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100%或者 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本小节关于业绩考核目标中的“净利润”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1          0.9          0.8          0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目标归属的股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N)。

  若激励对象当期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未达 1.0 的,则当期剩余不满足归属条件的股份数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和公司公告栏张贴公示相结合的途径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提出的任
何异议,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4)。

  3、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0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0)。

  4、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5、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授予价格的调整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完成了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
394,027,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6.43 元/股调整为 6.28 元/股。

  2、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5 万股予以作废失效;5 名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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