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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5

山河药辅: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0-03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 9:15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周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人,代表公司股份 62,596,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0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41,774,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6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20,822,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37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430,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46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96,6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6,430,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96,6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6,430,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96,6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6,430,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96,6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6,430,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96,6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6,430,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91,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5,0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6,425,59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3%;反对5,05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96,6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6,430,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96,6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6,430,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独立董事安广实先生、李健先生、顾光女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9年度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小东、杨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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