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0-02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4月 24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
度净利润75,263,535.69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提
取盈余公积7,526,353.57元。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01,451,443.23 元 ,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66,502,949.30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
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
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控股股东尹正龙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拟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43,100股,按公司总股本139,2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37,556,9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389,225.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101,610.64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19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59,490,835.64元(含2019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5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