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19-02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5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19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余齐红、朱睿
咨询电话:0554-279611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