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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52 深市 山河药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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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18-02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

2018年5月1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周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代表公司52961434股份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7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39032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6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13,92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9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3358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9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61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61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614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61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61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3358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5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82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3350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8%;反对820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61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3358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5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0股;弃权82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295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0股;弃权8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3350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8%;反对0股;弃权82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安广实先生、李健先生、陈俊先生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7年度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王小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