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51 深市 创业慧康


首页 公告 创业慧康: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业慧康: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4-03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并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吕峥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几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KWOK WAI ANDY HO(何国伟)先生和叶江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相应需补选非独立董事人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 5%以上股东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令女士和謝寜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刘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为謝寜煒女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陈锦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
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董事会秘书胡燕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离职暨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
街 708 号创业慧康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 日

附件:

    1、刘令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历任飞利浦大中华区首
席财务官,飞利浦北美地区首席财务官、飞利浦大中华区首席商务官。现任飞利浦大中华区总裁、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令女士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除此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謝寜煒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学历,历任通用电气董事
总经理,现任飞利浦大中华区战略、金融和创投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谢宁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