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2-07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发行人由杭州创业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由杭州创业软件集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杭州创业软件集团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杭州创业软件集团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公 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
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继;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取得营业执照。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章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 第三章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
人民币标明面值。 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每股一元。
第三章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 第三章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
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 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 《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
规定的程序办理。 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减资方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减资方
案; 案;
(三) 公司按经批准的方式购回股份并 (三) 公司按经批准的方式购回股份并
予以注销; 予以注销;
(四)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 (四)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
册资本变更登记。 册资本变更登记。
第四章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 第四章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 名董事主持。
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持。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举代表主持。
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一名监事主持。 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主持人,继续开会。
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
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五章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第五章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 1/2。 数的 1/2。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 1 名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五章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 第五章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
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设 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设
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独立董 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
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 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出业人士;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 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规 独立董事达不到规定条件时,公司应按定条件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人数。
第五章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五章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经理的工作; 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和副 第五章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由董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产生。
第五章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副董事 删除。
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
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六章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 第六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
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副总经理五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或解聘。 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 第六章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