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1-067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嘉盈辉聚投资有限公
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曾用名“创业软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葛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嘉盈辉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建嘉盈”或曾用名“阜康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0,995,753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航先生及一致动人出具的《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无限售流通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股数量
(股) (股)
葛航 实际控制人、 261,070,324 16.85% 65,267,581
控股股东
福建嘉盈 一致行动人 77,048,767 4.97% 77,048,7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
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995,7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葛航先生履行承诺情况
1、葛航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今后从公司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减持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其做出的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10%(如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3)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承诺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5)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
2、葛航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认购的创业软件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本人名下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本人在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实际 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的补充承诺
“1)本人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创业软件股份的锁定期如下:自创业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2015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或自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创业软件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2)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创业软件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3)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福建嘉盈履行承诺情况
1、福建嘉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创业软件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阜康投资持有的创业软件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创业软件回购上述股份。创
业软件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阜康投资所持创业软件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股份减持的承诺
“1)阜康投资将严格遵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其做出的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阜康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10%(如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2)阜康投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3)阜康投资在减持创业软件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阜康投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承诺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5)阜康投资在减持创业软件股份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福建嘉盈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补充承诺
“1)阜康投资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创业软件股份的锁定期如下:自创业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2015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或自葛航先生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创业软件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2)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创业软件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3)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嘉盈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航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嘉盈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葛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嘉
盈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