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 2021-012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336,240,903.2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8,897,416.9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889,741.69 元后,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
242,007,675.25 元,加上年初可供未分配利润 607,558,433.10 元,扣除 2020 年 4
月已实施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33,224,778.18 元,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6,341,330.17 元,资本公积金人民币 1,981,647,790.57元。
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192,608,1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1、本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状况及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