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1-006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浙江鑫粟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铜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建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
1、股东浙江鑫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粟科技”)、宁波铜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粟投资”)和周建新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实际可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11,925,1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公司股东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和周建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850,3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公司副总经理张崧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5,84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22%;公司副总经理孙烈峰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6,4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4%;公司财务总监郁燕萍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1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5%以上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和周建新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实际可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11,925,1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2、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因未发生减持,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和周建新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2、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因未发生减持,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情况说明
1、5%以上股东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和周建新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5%以上股东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和周建新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5%以上股东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和周建新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 5%以上股东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和周建新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5%以上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和周建新和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说明》;
2、张崧先生、孙烈峰先生和郁燕萍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说明》。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