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软件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一七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53人,其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数量如多于弃购数量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数量。管理委员会也可视市场情况决定启动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共计
3,800,0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64%,任一持有人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标
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 12,000万
份,每份额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计
算,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2
一、释义......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6
三、基本原则 ......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10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和禁止行为......12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4
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21
九、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4
十、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5
十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26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27
一、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公司、本公司、创业软件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软件股票、标的股票 创业软件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创业软件A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计划草案 (草案)
持有人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存续期 自本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的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限
锁定期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算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3、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
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骨干员工(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6、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53人,其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以5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如5万/10万/15万,以此类推)进行认购,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每位员工最低参与额度要求为人民币5万元。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持有人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认购份额上限(份)
葛航 董事长 72,000,000
张吕峥 董事兼总经理 1,000,000
胡燕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1,000,000
赵晔 董事 1,000,000
郁燕萍 财务总监 1,000,000
周俊 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