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共 258 人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905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0299%
归属价格:34.393 元/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8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9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35.43 元/股(调整前)。
5、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周建峰 中国 副总经理、董 4.0000 1.55% 0.0026%
事会秘书
林政文 中国 核心骨干员工 0.6000 0.23% 0.0004%
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325 人) 202.2500 78.39% 0.1294%
预留部分 51.1500 19.83% 0.0327%
合计(327 人) 258.0000 100.00% 0.16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首次授予期间,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由 206.85 万股调整为 203.15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27 人调整为 323 人。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3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3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4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
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2)2021 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 16%。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2)2022 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 18%。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70%;
(2)2023 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 2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
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 2022 年授出,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2)2022 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 18%。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70%;
(2)2023 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 20%。
注:计算净利润率时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个人归属比例(N) 100% 80% 60% 4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10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