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明燕 孙庆龙 赵康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