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4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4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