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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4

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3、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5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479,050,1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7982%,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共 42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152,200,0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74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 人,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340,246,9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50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人,持有的股份数为 138,803,2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2981%。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顾海涛、杨海。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8,909,847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707%;反对 11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247%;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2,059,745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078%;反对 11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779%;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14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8,909,847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707%;反对 11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247%;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2,059,745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078%;反对 11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779%;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 0.014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8,909,847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707%;反对 11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247%;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2,059,745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078%;反对 11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779%;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14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7,556,625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6882%;反对 1,471,722 股,占出
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3072%;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0,706,523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0187%;反对 1,471,722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9670%;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14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8,809,445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498%;反对 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5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1,959,343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8419%;反对 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15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8,789,303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456%;反对 239,04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499%;
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1,939,201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8286%;反对 239,044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1571%;弃权 21,79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143%。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8,598,43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9057%;反对 451,707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9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1,748,336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9.7032%;反对 451,707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29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1,54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8.4341%;反对 4,296,027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8968%;弃权 3,205,43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0.66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69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95.0713%;反对 4,296,027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2.8226%;弃权 3,205,43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2.1061%。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58,324,497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
 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74.7990%;反对 100,664,780 股,占 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21.0134%;弃权 20,060,86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4.187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1,474,395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20.6796%;反对 100,664,780 股,占 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66.1398%;弃权 20,060,868 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 13.180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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