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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先导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王燕清先生、王建新先生、尤志良先生、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明燕女士、孙庆龙先生、赵康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原独立董事杨亮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杨亮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燕清: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常州无
线电工业学校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2000 年创立无锡先导电容器设备厂,为其出资人;2002 年设立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后改名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 7 月,设立无锡先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1 年 12 月 20 日起,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全资子公司意领电
子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燕清先生通过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欣导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301.04 万股,通过上海元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元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78.98万股,通过无锡先导电容器设备厂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38.38万股,合计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4.19%。王燕清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任董事王磊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王建新先生系堂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建新: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江苏工学院热能工程专业。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无锡电力电容器
厂设备科科员;1993 年 4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无锡工业锅炉厂设计科主任工程
师;2002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历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2011 年
12 月 20 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采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新先生通过欣导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1.74 万股,通过上海元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 万股,合计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0%。其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燕清先生为堂兄弟关
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王磊先生系堂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尤志良: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毕
业于淮阴电子工业学校元件专业。1988 年 8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无锡通容电
子有限公司技术科技术员、工艺员、技术科长,1994 年获得元件专业电容器工
程师职称;2006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的工作,2018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从事销售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志良先生通过上海元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 万股,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12%。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磊:男,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新泽
西州立大学计算机和数学专业毕业。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于喜开理
(中国)有限公司;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职于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资管中心;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职于本公司;2018 年 11 月至
今,任职于江苏微导纳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更名为“江苏微导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8 年 2 月 26 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燕清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王建新先生系堂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明燕:女,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
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副院长、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副院长、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中国兵工会计学会华东分会秘书长、《兵工会计》杂志主编、澳门科技大学特聘教授、江苏省会计教授联谊会理事、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企业财务顾问、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副校长、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明燕女士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赵康僆: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毕业于
南京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2003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南京大学,先后担任讲
师、所长助理、副教授等职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8 年 2 月 26 日至今,担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康僆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康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孙庆龙: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北京金诚
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先后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国家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金融与资本市场领域)”、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金融证券)”。兼任国元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领导小组委员、安徽高新投新材料等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孙庆龙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庆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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