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先导 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384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27,40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
4、本次行权价格:22.637 元/份
5、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6、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5 日
7、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223 人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行权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已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授
予对象 241 人,授予期 295.60 万份,行权价格 22.80 元/股。2020 年 7 月 10 日,
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3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完成授予登记后,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22.637 元/份。
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均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任职条件,公司将对该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7.2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5.8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4 人调整为 223 人。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行权方案与已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12个月为第一个等待期,截至2020年9月11日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
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18 年度营业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收 入 为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为基数,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890,034,989.26元,
20%;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2019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为 4,683,978,833.78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元,相比 2018 年增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为基数,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长率为 20.41%,公司
40%; 2019 年度加权平均
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为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86%。满足第一个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为基数,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行权期行权条件。
60%;
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4、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 根据考核结果:除 11
定: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 80> 70> 原因离职,已授予的
结果(S) S≥80 S≥70 S≥60 S<60 股票期权需要注销
个人行权比例(N) 100% 80% 60% 40% 外,其余223 名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第一
个行权期可 100%行
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为上述223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四、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