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完成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先导 JLC1,期权代码:03638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19 年 9 月 12 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2.80 元/份
4、期权简称:先导 JLC1
5、期权代码:036384
6、本激励计划向 23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93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
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目前总
量(万股) 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孙建军 副总经理 4.000 1.365% 0.005%
缪丰 副总经理 4.000 1.365% 0.005%
倪红南 副总经理 4.000 1.365% 0.005%
徐岗 财务总监 4.000 1.365% 0.005%
李裕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0 1.365% 0.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73.00 93.174% 0.310%
(229 人)
合计(234 人) 293.00 100.000% 0.332%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 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公司办理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从公司离
职,合计放弃认购 26,000 份期权,其余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
司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后)》完全一致。
7、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要求。
8、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 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9、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为基数,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019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为基数,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为基数,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注:上述“营业收入” 和“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指标均以 年度报告披露的数值 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依据
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进行行权。激励对象的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先导 JLC1
2、期权代码:036384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 年 11 月 5 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