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已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5月7日
2、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2人,授予数量为138.50万股,具
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倪红南 副总经理 1.00 0.72% 0.0023%
2 孙建军 副总经理 1.00 0.72% 0.0023%
3 缪丰 副总经理 1.00 0.72% 0.0023%
4 徐岗 财务总监 1.10 0.79% 0.0025%
5 陈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 0.72% 0.002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33.40 96.32% 0.3031%
(187人)
合计 138.50 100.00% 0.3147%
3、授予价格:27.09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及完成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说明
(1)公司在授予限制性股票过程中,激励对象中有6名因离职失去激励资
格及20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认购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公司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8人调整为192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由160.20万股调整为138.50万股,该部分调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8年5月8日公布 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 日内。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1)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公告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自2018年2月26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今,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4月27日披露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属于《管
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范围内,因此,上述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应当在60日期限内予以扣除并相应顺延,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未完成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情形。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8日出具了《无锡
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14911号),对公司截
至2018年5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18年5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倪红南、孙建军、缪丰、徐岗、陈
强等192人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37,519,6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
币1,38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36,134,650.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年5月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5月16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271,153,675 61.61% 1,385,000 272,538,675 61.73%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168,983,400 38.39% 0 168,983,400 38.27%
三、股份总数 440,137,075 100% 1,385,000 441,522,075 1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41,522,075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归
属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为1.2174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40,137,075 股增加至
441,522,075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先导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546,000 股,占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前总股本的
37.61%,本次授予完成后,无锡先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减至 37.49%。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