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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2

汉邦高科: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2-10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张海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张海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9,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81%),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214,79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0720%。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副董事长张海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张海峰      副董事长        859,160                0.288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的数量及比例: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14,79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0.072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张海峰先生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海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前)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10 月 21 日)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3、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
期已披露财务报告载列的每股净资产,应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相关规定启动并执行相关稳定股价措施。

    4、(1)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峰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张海峰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
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张海峰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将督促张海峰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张海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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