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18-06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7,4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66%;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总人数为83人,其中3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丧失激
励资格。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1.685元/股;
3、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5,496,668股变更为
154,469,268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2、2016年3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林中、施天涛、李存慧、周洪波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的对象和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均为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人员。董事会同意向调整后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139.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4月25日。
6、2016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林中、施天涛、李存慧、周洪波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授予日为2016年4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139.2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的对象和数量作出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均为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人员。监事会经审议同意以2016年4月25日为股权激励授予日,向调整后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139.2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5月17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7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7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70,700,000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2万股调整为278.4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43.47元/股调整为21.685元/股。
9、2016年5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林中、施天涛、李存慧、周洪波就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2万股调整为278.4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43.47元/股调整为21.685元/股。
10、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度实际经营成果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即835,200股,回购价格21.685元/股。
11、2017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徐永艳、明从飞、童娟、李帮克、阮佩、许文桐、王永利共计7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本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剩余70%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000股,回购价格21.685元/股。
12、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冯军飞、宁立君等共计30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17年度实际经营成果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本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股份共计1,027,400股,回购价格21.685元/股,涉及总人数为83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1、回购原因
(1)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发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节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中对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要求为“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锁部分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冯军飞、宁立君等共计30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目前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发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节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对公司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为“相比2015年,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根据公司2017年的实际经营成果,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06.87万元,相比2015年增长4.57%,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27,400股,涉及对象共计83人,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4.48%,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6%,回购价格为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公司已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2,279,169.00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698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6月15日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5,496,668股变更为154,469,268股。
三、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增减变动
变动前 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流
通股(或非 72,631,187 46.71% -1,027,400 71,603,787 46.35%
流通股)
股权激励 1,885,800 1.21% -1,027,400 858,400 0.56%
限售股
高管锁定 8,633,819 5.55% 8,633,819 5.59%
股
首发前个
人类限售 44,900,700 28.88% 44,900,700 29.07%
股
首发前机
构类限售 500,0000 3.22% 500,0000 3.24%
股
首发后个 12,210,868 7.85% 12,210,868 7.91%
人类限售
股
二、无限售 82,865,481 53.29% 82,865,481 53.65%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55,496,668 100.00% -1,027,400 154,469,268 100.00%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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