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浩云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选择稳健性、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策程序
本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六)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均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金融机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
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及子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35,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35,0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公司及子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35,0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