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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关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浩云科技:关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如一方为自然人的自该方签字时)之日起生效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1年8月9日,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州市小雨嘀嗒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广州市番禺区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乙方拟承租甲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2号楼801房,面积1,545.3㎡,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物业,不得用于居住或作为仓库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含增值税租金总价为人民币2,628,601.74元,开票税费由甲方负担。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市小雨嘀嗒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HT9F9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东

    注册日期: 2018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场所:广州市黄埔区伴河路136号410房(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
网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试验机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装箱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洗车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洗车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注: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业务往来。

    4.公司认为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22 号楼
801 房

    2.租赁面积:1,545.3 ㎡

    3.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

    4.租金及付款方式:含增值税租金总价 2,628,601.74 元。

              年限                  租金单价        每月租金

 2021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78.75 元/㎡    121,692.38 元/月

 2022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    82.69 元/㎡    127,780.86 元/月

    5.租赁用途: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物业,不得用于居住或作为仓库使用

    6.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6.1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业正常的供水、供电不受影响,但属于供水、供电单
位原因或突发事件导致的停水、停电除外。如甲方在收到相关单位停水、停电通知后须立刻通知乙方。

    6.2 甲方保证租赁物业的适租性,定期对租赁物业进行检查,并承担非乙方
原因造成的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等自然损坏和故障的维修责任及费用。

    6.3 在出现抢险救灾、安全维护、设施设备查验、消防安全检查、卫生清洁
及其他正当原因的情况下,在经提前 2 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后,甲方可以进入租赁物业进行作业,乙方对此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出现紧急情况,如火灾、突发安全事故等情况,甲方可以直接进入租赁物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乙方。

    7.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7.1 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地向甲方缴纳各项费用。

    7.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约定用途。

    7.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根据甲方安全指引进行整
改。若因乙方或乙方员工责任导致的失火、失窃事件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7.4 乙方租赁的物业不得用于居住或作为仓库使用。

    8.租赁押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31,795 元,作为
承租租赁物业的租赁押金。


    9.生效条件:自双方于本合同签字盖章(如一方为自然人的自该方签字时)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合同
解除权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 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 因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
担上述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10.3 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应
当支付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等任何款项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5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应按应支付而未支付款项总额的百分之三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20 日乙方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4 甲方无故书面单方解除合同的,须向乙方支付解除时当年度适用的月
租金标准的 2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可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须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甲乙双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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