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48 深市 浩云科技


首页 公告 浩云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浩云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4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5月24日,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3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3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并对公司调整后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调整事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回购注销事项以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调整事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回购注销事项以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前述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8年6月13日,公司办理完毕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计1,561.4619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

    6、2018年6月14日,公司办理完毕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计100.816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9年3月4日作为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合计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9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公司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19年4月26日,公司办理完毕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合计9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10、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数由1,657.9619万股调整为2,815.77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61.4619万股调整为2,651.8838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5.681元/股调整为3.33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50万股调整为163.889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5.94元/股调整为3.48元/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100.8160万份调整为171.2190万份,行权价格由11.41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405,486,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9881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83341股”的2018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5月23日实施完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行权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数由1,657.9619万股调整为2,815.77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61.4619万股调整为2,651.8838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5.681元/股调整为3.33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50万股调整为163.889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5.94元/股调整为3.48元/股。

    2、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100.8160万份调整为171.2190万份,行权价格
由11.41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

    三、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依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相应调整。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数由1,657.9619万股调整为2,815.77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61.4619万股调整为2,651.8838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5.681元/股调整为3.33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50万股调整为163.889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5.94元/股调整为3.48元/股。

    2、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100.8160万份调整为171.2190万份,行权价格由11.41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审核后,认为:

    1、鉴于公司“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405,486,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9881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83341股”的2018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5月23日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行权价格作相应调整,相关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数由1,657.9619万股调整为2,815.77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61.4619万股调整为2,651.8838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5.681元/股调整为3.33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50万股调整为163.889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5.94元/股调整为3.48元/股。


    (2)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100.8160万份调整为171.2190万份,行权价格由11.41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

    2、以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浩云科技本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调整依据《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进行,符合《管理办法》、《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事宜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