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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1

证券代码: 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22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 本次股东大会第 4 项和第 1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 7 项、 第 8
项和第 11 项议案内容与股东茅庆江先生有关联关系,茅庆江先生作为关联股东
须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第 11 项议案内容与股东徐彪先生有关联关系,徐彪
先生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前述三项议案必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 2018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30。
(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
心 22 号楼 307 会议室。
3、召集人: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 董事长茅庆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100,500,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22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593,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89%。
(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 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42,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其中,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54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54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54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54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54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54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茅庆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20,873,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18 年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茅庆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20,873,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542,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1,63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