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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6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 1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1,565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02%。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获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0 年 5 月 6 日,《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6 日,授予数量为 4,540,000
股,授予价格为 5.42 元。

  3、2020 年 6 月 8 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12 月 25 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998,552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42
元。

  5、2021 年 2 月 3 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1 年 2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1,816,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7、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于海成先生 60,000股的限制性股票。

  8、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399,421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0、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1,332,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1、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42 元/股调整为 5.32 元/股。


  12、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299,566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3、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的 18,000 股限制性股票。

  14、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1,332,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6、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281,565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二、董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
  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2 月 3 日,完成
  登记 36 个月后可申请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解除限售。至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限售期将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期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1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解除限售条件。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2019 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
                                          为 74,056,900.02 元,2022 年公司扣
    (三)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非归母净利润为 180,969,346.69 元,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 2022 年相对于 2019 年的净利润增长
    增长率不低于 3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 率为:144.37%,不低于 30%;

3  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二)2019 年公司 营业收入为
    60%。                                625,449,612.49 元,2022 年公司营业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 收入为 1,091,658,506.36 元,2022 年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 相对于 2019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计算依据。                          为:74.54%,不低于 60%;

                                          综上,公司业绩层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要求。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除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励资格,本次 14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
    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B)及
4  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以上,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 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标”,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 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281,565 股。
    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 2022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的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向 1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限售 期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30%。本次 14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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