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全信轨道交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光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及《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全信光电与邮储银行签订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本次担保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邮储银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1、本次贷款实际发生额:人民币 500 万元
2、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行
3、债务人: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
4、保证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6、被担保主债权确定期间: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上述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7、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合同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 500 万元;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限届满之日,确定属于合同之主债权的,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
行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8、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4.0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7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5,5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2.5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8.66%。
目前,公司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与邮储银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