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3 号”《关于
核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21,319,12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9,999,991.2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313,999,991.2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83 号《验资报告》。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证券登记费用人民币 1,152,187.85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847,803.35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备案文件
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 14,572.05 11,174.93 宁 经 管 委 行 审 备
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 [2020]441 号
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品 12,827.65 9,078.65 宁 经 管 委 行 审 备
生产项目 [2020]443 号
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3,613.72 2,563.06 宁 经 管 委 行 审 备
[2020]442 号
补充流动资金 9,183.36 9,183.36
合计 40,196.78 32,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081.78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1813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截止 2022 年 3 月 7 日,全信股份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21,833,732.10 元(含利息损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350 万元左右。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三)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