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4
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成立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
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4 日、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
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0年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公司2020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银河星汇全信1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受让控股股东陈祥楼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75万股。
根据《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按照对应比例的权益进行归属,择时选择合适方式集中出售标的股票,并将股票售出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剩余收益按本计划的规定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内;
(5)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将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股票流动性不足导致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持有人会议决定展期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变更事项均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遵循如下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其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提前终止。
四、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