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信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4 日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
露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0-010)。
4、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5、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对符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
合计 45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告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6 日,授予价格为 5.42 元/股。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8 日。
7、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8,55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5 人,包括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考核期内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4、预留部分授予价格:5.42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6、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占预留授予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
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划公告日公
股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 司股本总额
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 998,552 100% 18.03% 0.34%
心骨干(15 人)
合计 998,552 100% 18.03% 0.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 况一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 激励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
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
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4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1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
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2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2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3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 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
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和(C)三个档次。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998,552 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剩余 998,552 股 A 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5.42 元。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南京全信传
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11 号),认
为:截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止,公司已收到王伟等 15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 5,412,151.84 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