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丁然、韩子逸、李峰,高级管理人员徐冰、方进、卞小明,股东建水奥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吉安奥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0股的董事丁然,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2,3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
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0股的董事韩子逸,因自身资金需要,计
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2,3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
持有本公司股份85,000股的董事李峰,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37,1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2%)。
持有本公司股份17,000股的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徐冰(高管),
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437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
持有本公司股份85,000股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方进(已于
2018年2月9日离职),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
持不超过37,1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
持有本公司股份170,000股的副总经理卞小明(高管),因自身
资金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74,375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0.025%)。
持有本公司股份 2,524,500 股的股东建水奥维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原吉安奥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以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31,1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1%)。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建水奥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丁然等部分董事及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丁然 竞价交易 2017-12-22 19.20 3,000 0.0096
方进 竞价交易 2017-12-06 19.89 1,000 0.0032
方进 竞价交易 2017-12-07 20.39 17,280 0.0552
方进 竞价交易 2017-12-08 20.39 2,870 0.0092
方进 竞价交易 2018-02-06 15.67 15,900 0.0508
卞小明 竞价交易 2017-12-07 20.23 42,400 0.1355
卞小明 竞价交易 2018-02-14 14.89 31,800 0.1016
其余股东并未实施减持计划。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峰 合计持有股份 85,000 0.027% 85,000 0.027%
韩子逸 合计持有股份 51,000 0.016% 51,000 0.016%
丁然 合计持有股份 51,000 0.016% 48,000 0.015%
方进 合计持有股份 85,000 0.027% 47,950 0.015%
徐冰 合计持有股份 17,000 0.005% 17,000 0.005%
卞小明 合计持有股份 170,000 0.054% 95,800 0.031%
建水奥维企业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2,524,500 0.807% 2,524,500 0.807%
限公司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建水奥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丁然等部分董事及高管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建水奥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丁然等部分董事及高管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