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9月6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年9月23日获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6年9月23日,《关于向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为2016年9月23日,授予数量为122.43万股,授予价格为23.08元。2016年11月2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依据
(一)调整事由
2017年3月6日,《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28日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163,224,3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
民币16,322,43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共计转增114,257,0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77,481,310
股。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披露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9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5
月19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
根据《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第十五节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相关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
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
须大于1。
三、调整内容
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上述调
整计算公式,提请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价格进行首次调整,详情如下: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P0-V)/(1+n)=(23.08-0.1)/(1+0.7)=13.52(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
同时,根据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首次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参考文件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