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航天智造 公告编号:2024-074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万彬先生担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万彬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以及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徐万彬先生简历
徐万彬,男,198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董事会秘书、经营投资部部长(兼),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部长(兼)、证券部部长(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部部长(兼)、证券部部长(兼),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徐万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