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航天智造 公告编号:2024-039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方案为:以总股本 845,410,1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84,541,011.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
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5,410,1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4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 2024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7 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
2 08*****509 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424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 08*****383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5 08*****674 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8 日至登
记日:2024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航天北路 118 号
咨询联系人:苏志革
咨询电话:028-84800886
传真号码:028-84808796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