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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智造: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航天智造: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航天智造  公告编号:2023-118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志,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欣,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峰,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52 万元。鉴于公司重组后,公司
的子企业数量、资产及收入规模大幅增加,审计收费将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承担了公司 2019 至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其工作勤勉
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且公司刚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致同所承担了本次重组收购的标的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作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
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致同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致同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其已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执业经历,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诚信记录良好。致同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致同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 2019 至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致同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含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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