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ST乐材 公告编号:2021-041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签订《铁路客运自动售检票磁票专用纸
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下属印刷企业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铁印”)签订《铁路客运自动售检票磁票专用纸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
本合同订购数量包含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和 6 月 11 日收到的临时订单。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21-035 号、038 号)。
现将本次与上海铁印签订的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与上海铁印签署的《购销合同》系短期购销合同,并非年度购销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上海铁印签署新的年度购销合同。合同履行结束后,上海铁印未来是否继续采购公司热敏磁票产品,以及采购数量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热敏磁票现有库存产成品可以满足该订单需求,“热敏磁票生产线”继续处于停产状态。
(三)本合同如受到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有可能推迟执行或取消执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1330234256
3、法定代表人:赵国祥
4、注册资本:5,250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虬江路 1150 号
6、成立日期:1981 年 6 月 15 日
7、营业期限:198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书刊排版,书刊印刷,书刊装订,包装装潢印刷,零件印刷,器材设备、文具用品、纸制品、塑料制品、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广告图文设计、制作,印刷技术咨询服务,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纸制品、塑料制品、消毒用品(消毒纸巾)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公司业务及关联关系
2018 年至本年收到临时订单前,公司向上海铁印销售热敏磁票的销售收入共计 37,818.00 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91.95%。
公司与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是国铁集团中主要热敏磁票成品印刷厂家,系公司主要热敏磁票采购商。公司与上海铁印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按照与其签署的购销合同及订单,向上海铁印供应热敏磁票产品;上海铁印按期支付公司货款。截至目前,上海铁印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买方: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
卖方: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内容
卖方在向买方提供热敏磁票产品 100 吨。甲方需将每月磁票纸的大约用量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根据双方协商好的发货数量和频次安排发货。具体的订单形式以“铁路磁票纸订货单”为准。
3、合同价格及支付条款
增值 交
序 物资名 规格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税 含税单 含税总价 货 交货
号 称 (元) 率 价(元) (元) 时 地点
间
按
铁路客 订 上海
运自动 单 铁路
1 售检票 250 100 85345.14327 13% 96440 9644000 分 印刷
专用纸 批 公司
送
货
总 计:玖佰陆拾肆万肆仟元整 9644000
4、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
5、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31 日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合同包含 2021 年 5 月和 6 月公司已公告的两笔临时订单,本年度
共收到上海铁印订单以及与其签署的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964.40 万元,累计
增加公司收入 853.4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3,104.98 万元的
6.51%。鉴于公司热敏磁票库存产成品已于2020年6月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0-058 号《关于公
司对“热敏磁票生产线”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订单和合同形成的收入将全部计入公司当期利润。
订单的履行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其他说明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铁路客运自动售检票磁票专用纸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