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ST乐凯 公告编号:2021-022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其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1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2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475.99 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53.0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4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0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1 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 8,053.01 已变更为“乐凯新材电子材料
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00.00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实施主体由保定乐
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乐凯新材料工业园内(保定市和润路 569号)变更为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义和乡杨庙村 3 组四川乐凯新材厂区内。项目建
设周期为 24 个月,计划 2020 年 12 月建成投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1 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 9,235.14 尚未完成,拟调整实施进度项
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00.00 该项目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
项目验收和决算
二、拟调整募投项目“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一)“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四川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成眉石化园区,项目内容为建设电磁波屏蔽膜、压力测试膜等产品研发与生产基地。
项目预计投资 21,719.1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共计 17,191.60 万元,流动资
金 4,527.58 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投资 7,861.18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6,792.8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537.57 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9,235.14 万
元,差额部分以自筹方式补足。
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计划 2020 年 12 月建成投产。
(二)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公司“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
月,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设备设计加工、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试车等过程。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
项目”尚未建成投产。截至 2020 年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5,317.88 万元,投
资进度为 24.48%,其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049.47 万元,投资进度为 43.85%。截至目前,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作。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备安装、电子功能材料新产品生产工艺调试及试车等工作,公司决定调整“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一期)
项目”建成投产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如下:
项 目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业基地(一期)项目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
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
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