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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5 深市 康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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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 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4. 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6. 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与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7. 实施方式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8.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将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  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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