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9-039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特定股东何循海先生的通知,何循海先生于2019年4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3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成交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何循海 大宗交易 2019年4月23日 11.90 300,000 0.1830%
合计 —— —— 11.90 300,000 0.1830%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61,220 1.8675% 2,761,220 1.6844%
其中:无限售 765,305 0.4669% 465,305 0.2839%
何循海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295,915 1.4006% 2,295,915 1.4006%
份
三、相关说明
1.何循海先生的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何循海先生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何循海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4.何循海先生没有作出过其他减持意向的承诺。何循海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5.何循海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及减持新规。
四、备查文件
1.《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