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8-01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董事会收到的实际控制人姜维利先生与何欣先生提交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通过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姜维利、何欣
提议理由:
结合公司的成长性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维利先生与何欣先生,提议以下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股)
每十股 0.80
拟以公司2018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16,561.44万股为基数,
分配总额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
13,249,152.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
提示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主要研发、生产、销售数字压力检测产品及温度校准产品等仪器设备,为客户提供压力检测校准、温度校准的专业解决方案。近几年来公司坚定不移以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端产品及服务供给,提升产品附加值,业绩保持平稳增长。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前6个月,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维利先生及何欣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姜维利先生及何欣先生计划自2017年12月14日起六个月内,拟通过二级市场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合计不低于1,500,000股,增持价格不高于26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2018年 2月 2 日,姜维利先生及何欣先生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合计增持1,517,972股。姜维利先生增持752,600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544%,增持后持股总数为 33,98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201%;何欣先生增持765,372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621%,增持后持股总数为 29,970,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63%。
截止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前6个月,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持股变动情况。
2、说明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
持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楠楠女士计划自2017年10月1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即2017年11月01日-2018年4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公告的《关
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楠楠女士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减持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的实施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
2、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况,具体如
下:
1)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4,320股,除部分激励对象解锁股份的性质转为高管锁定股外,其他解锁股份
已于2017年10月9日上市流通,实际上市流通为716,27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将于2018年9月锁定期届满。
2) 公司将于2018年 4月24 日解除性质为首发限售股的股份,数量合计
12,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1%。其中,公司5%以上股东姜维利、何欣、
浦江川、刘宝琦、赵士春合计持股占总股份的 71.28%,解除限售后将继续遵守
其上市前的股份减持承诺“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上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遵守每年可转让不超过其持有的25%公司股份的规定。
除此之外,未来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提议人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议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在该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