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0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楠楠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7年11月01日-2018年4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
截至目前,刘楠楠女士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刘楠楠女士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2月1日,刘楠楠女士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仍持
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股,高管锁定股为5,000股。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形;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离职并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高级管理人员刘楠楠女士将在不违反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个人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减持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刘楠楠女士签署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