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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双杰电气: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北 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2 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
 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 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 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先生,
 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 189 人,注册会计师 969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89 人。

    中兴华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中兴华所 3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广鹏先生: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 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云女士:自 2010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超过 13 年,先后为民和股份、双杰电气、维冠视界、名洋数字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女士,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 2003 年起从事
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2015 年至今任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67.8 万元,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审计收费较上期无明显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兴华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 2023
年的审计工作。经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且与双杰电气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 2024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在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将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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