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 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1 月 18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84.729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41 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394 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84.7290万股,授予价格为3.4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时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例
核心骨干员工(共 394 人) 1,384.7290 88.46% 1.73%
预留 180.5762 11.54% 0.23%
合计 1,565.3052 100.00% 1.9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41 元。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1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可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可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拟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当期可归属但未归属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或 2024 年、2025 年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 5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核结果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X) X=100% 80%≤X<100% 60%≤X<80% X=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394 名激励对
象 1,384.729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