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0时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在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李涛和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审计,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1.84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865.89 万元。
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分红条件。且2020年内实施了部分股份回购,根据2018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该部分回购股份累计成交金额视同为2020年度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共计支付2,500.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合并计算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500.6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77.62%。因此,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提交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了自我评估。
自公司设立以来,建立并逐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断完善并已得到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能够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编写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8、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且经核查中兴华所的注册地址、组织结构、业务资质及其出具的无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中兴华所与双杰电气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事前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2021 年度的薪酬与绩效考核预案。其中: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维持原有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包括兼任董事的高管)的薪酬根据上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综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对满足下列标准的,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如下对外投资审批决策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内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内,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内,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以内,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内,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上述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1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增加“电动
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充换电站设备安装、运维服务”等业务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 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 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 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 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 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 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 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 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电动汽车基础设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施建设运营;充换电站设备安装、运维服务;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依法 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设施网络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规划工程设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换电站、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充电桩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电服务;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自营和代理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