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7 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至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创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 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 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62,首席合伙
人为李尊农先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 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 的专业服务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 145 人,注册会计师 920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23 人。
中兴华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48,340.7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22,444.5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1,258.80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8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651.80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310.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
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所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应诉通知书【(2018)苏 10 民初 125 号】。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扬州市邗江
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传唤 2020 年 2 月 20
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2018-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4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恒勤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2000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自 1990 年 7 月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2006
年至今任职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民和股份(002234)、双杰电气(300444)、名洋数字(831946)、维冠视界(835002)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主要有汽车制造,电网,金融,农业养殖,机械制造,房地产,制药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2019 年开始为双杰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李俊霞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2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自 1999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2001 年至今任
职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民和股份(002234)、双杰电气(300444)、名洋数字(831946)、维冠视界(835002)等公司提供 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2019年开始为双杰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从 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6 年,2015 年至今任
职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2018-2020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和上一年度保持稳定。2021 年度,相关收费原则将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且经核查中兴华所的注册地址、组织结构、业务资质及其出具的无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中兴华所与双杰电气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在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将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职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审计成员均具有必须的职业证书和工作经验,在职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具备专业的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